我院区级研究平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小城市发展研究中心”目前启动2022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积极申报。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国家战略背景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以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守正创新、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小城市发展问题开展研究,推动研究成果服务于地方社会经济文化建设。
二、申报条件
平台课题面向全院教职工。对项目申请人或负责人不设置职称、学历、年龄等限制;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课题申请人应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和研究成果,具备必要的研究条件,能够切实承担研究任务,完成课题研究,达到研究目标。
2.项目申请人自行组织知识和能力互补的研究团队并切实负责研究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团队成员3-5人(重点项目5人)以本院老师为主,如必要可有院外老师参加,均要承担明确的研究角色任务。
3.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凡有本平台科研项目未结题者,或者曾经申报获得项目资助后没有很好完成任务被取消者均不得参与此次申报。
注:为调动教师参与平台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已获得工商学院院级科研项目支持的主持人和参与人均可申报本年度平台科研项目。
三、申报指南说明
申报指南旨在大致确定本年度研究的范围和方向,为申报者提供研究参考。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附件1)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一般不加副标题,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
四、资助类别及要求
(一)重点项目
平台2022年资助重点项目1个,资助额度:4万元/项。研究任务完成结题须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1)课题负责人或成员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CSSCI、SSCI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在国家管理部门认可的正规期刊上公开发表2篇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一部,或1份研究报告受厅局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采纳,或获得发明专利一项或其他授权专利两项。
(2)课题负责人或成员以项目研究为基础,主持申请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成功立项1项,或成功获得横向项目1项,到账经费3万元以上。并在项目研究完成结题时面向学院师生进行一场学术报告。
(3)课题负责人或成员以平台名义组织学术研讨、沙龙等学术活动不少于1次,或组织学术会议、学术论坛不少于1次,或参加各级各类学术会议不少于3人次且会议论文收录不少于1篇。
(4)项目负责人或成员指导本院学生参与项目创新实践或与项目有关的校外竞赛活动不少于5人次(平台支持项目所指导的学生人名不得重复)。
(5)负责人须承担本平台在接受上级部门进行中期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中有关材料、表格填写等组织协调工作。
(二)一般项目
平台2022年资助一般项目3个,资助额度:1.2万元/项。研究任务完成结题须须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1)课题负责人或成员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管理部门认可的正规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在CSSCI、SSCI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一部,或1份研究报告受厅局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采纳,或获得其他授权专利一项。
(2)课题负责人或成员以项目研究为基础,主持申请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成功立项1项;或成功获得横向项目1项。并在项目研究完成结题时面向学院师生进行一场学术报告。
(3)课题负责人或成员以平台名义组织学术研讨、沙龙等学术活动1次,或组织学术会议、学术论坛1次,或参加各级各类学术会议不少于2人次且会议论文收录不少于1篇。
(4)项目负责人或成员指导学校学生参与项目创新实践或与项目有关的校外竞赛不少于3人次(平台支持项目所指导的学生人名不得重复)。
五、项目完成时限
本平台立项课题研究周期均为一年,执行时间从项目立项起算不超过12个月,不受理延期结题申请。项目承担人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研究完成并达到结题要求的可提前申请结题。项目结题评审不合格的项目,或者超期未完成研究的项目均做终止处理,不再受理结项申请,剩余经费也不再继续使用。该项目主持人2年内不得申请平台科研项目。
六、 经费使用
平台科研项目立项开展研究后,项目主持人可根据实际支出,凭据经平台秘书审核登记并在经费报销单上签字后,经平台负责人签字再到财务处报销使用。项目经费采用分期使用制度,立项后(按财务处规定)可以预支或借支科研项目总经费的40%作为前期经费;中期验收通过后可报销开支科研项目总经费的40%;结题验收通过后报销支付科研项目剩余经费。
平台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标准严格按照《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科研平台管理办法》重人科〔2020〕14号规定,具体使用范围如下表,根据实际项目需要,经费使用比例可以上下灵活浮动10%。
科研平台项目经费使用范围
经费分类 |
使用比例 |
使用范围 |
研究经费 |
总经费的30% |
项目研究费、数据搜集与调查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与维持费、专著出版费、等。 |
学术交流费 |
总经费的30% |
平台科研项目直接相关的差旅费、会议费、讲座费、专家咨询费、论证费。标准依照学校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
资料费 |
总经费的20% |
打印复印费、图书与资料的购置费用。 |
人才培养费 |
总经费的20% |
团队成员培训费、发给参研学生的劳务费。 |
七、成果验收
成果验收以项目申报书和立项公示的项目任务书(平台和负责人签名)为准。所有公开发表成果(包括调研报告和资料数据库),须在显著位置标注“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小城市发展研究中心2022年度项目(项目编号×××)”。
提交结题的著作、论文、报告必须与课题高度相关,结项论文均须在CNKI、万方等数据库检索。讲座的申请与举行需按照《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学术交流管理办法(修订)》重人科[2021]83号文件规定,完成后提供讲座活动资料及新闻报道(包括图片等相关资料)注:受平台项目资助的同一成果不能两次提交。
项目结题时需向中心提交成果原件1套和资料数据库印制件及电子版、成果简介电子版,并填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小城市发展研究中心鉴定结项审批书》。
八、申报办法
1.请申报人下载并填制申请书(见附件)交所在科研秘书汇总。
2.各申报人汇总申报材料后,平台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申报人应根据评审结果修改完善申报材料。
3.请申报人填制申请书一式三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三份(均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连同电子文档于2022年4月20日前经由所在单位报至海丰楼204-2。
联系人:张雨航
联系电话:13678467359
附件:
1.课题指南
2.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小城市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
3.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小城市发展研究中心课题论证活页
4.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中小城市发展研究中心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