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评学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教师评学和学生评教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了解学风教风状况和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有效促进教学相长,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启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评学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第10周周三10:00—第16周周三17:00。(2023年11月1日—2023年12月13日)
二、评价范围
教师评学: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评价本学期所讲授的所有课程。
学生评教:本学期有课程学习任务的全体在校生评价本学期所学习的所有课程。
三、评学和评教方法
(一)教师凭工号及密码登录学校教务系统,在网页菜单的左侧点击“教学考评”进行评学。(详见附件1)
(二)学生凭学号和密码登录学校教务系统,在网页菜单的左侧点击“教学评价”进行评教。(详见附件1)
(三)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进行线上参评的教学单位可开展线下评学评教。(详见附件2、附件3)
四、其他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结合“教学质量文化节”开展形式多样的评学评教活动,做好宣传、动员、组织、信息反馈等工作。
(二)全体学生均应进行评教活动,学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评价。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采取关联机制,即学生不参加网上评教无法查看期末成绩。
学校为保障学生评教权利,保护学生个人信息,网上评教系统采取学生实名登录、匿名评价的方式,任课教师无法看到学生的个人信息。每位学生对一门课程仅有一次评教机会,评价结果提交后不能修改。
评教结果将用于教师的教学工作考核,请各位同学务必重视本次评教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各位老师的教学工作;二级学院务必严格保密参评学生的个人信息。如有违规行为,学生可向教务处进行反映。
(三)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均要参加评学活动,教师对每个班级仅有一次评学机会,评价结果提交后不能修改。请认真、按时完成评学工作。各二级学院及时查看教师评学完成进度,督促教师及时参加评学活动。
(四)为提升教师教学水平,综合运用评教结果,本学期对各二级学院学生网上评教结果在排名最后3%的教师,学院需组织专人(如教学督导委员等)有针对性地选择听课。经专人听课后评议结果与学生网上评教结果一致的教师,学院应通知其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并安排学院教学督导委员帮助其改进教学。
(五)教务处将对网上评学评教参与情况进行实时督查,对未能按时完成网上评学评教的二级学院进行实时反馈,对参评率低于90%的二级学院,学院需根据反馈名单随机抽查,召开评学评教交流座谈会。
(六)相关材料提交要求:12月20日前,各二级学院需提交学院评学评教工作总结(总结应包含学院评价结果分析、线上+线下开展情况、教师评学和学生评教、有关评学评教的其他好的建议或做法等要素)报送至教务处2-12办公室;针对学院排名最后3%的教师,经学院组织专人听课后,评价结果与学生网上评教结果一致的教师,学院应在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课4周前提交针对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提高的整改报告及教学督导委员听评课表(即重庆人文科技学院课堂教学情况评价表)。上述材料应同时提交纸质件和电子件,电子件发送至1142976661@qq.com,纸质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2-12办公室。
联系人:肖老师,联系电话:42465985。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评学评教操作手册
2.教师评学调查表
3.学生评教反馈表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