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以下简称“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是教育部针对2000年以来未参加过院校评估的各类新建本科院校(包括经国家正式批准独立设置民办普通本科学校)开展的评估,体现了国家在高等学校管理上的分类指导、分类评价的指导思想。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属于认证评估模式,所有新建本科院校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参加,通过评估引导并促进新建本科院校合理定位,改善办学条件,加强规范管理,完善校内质量保障体系,保证教学质量。
为什么要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是提高教学质量。教学评估是评价、监督、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可以引导学校合理定位、办出水平、办出特色;
促进学校明确办学定位,改善办学条件,规范教学管理,加快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提升教学质量,更好地为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有利于政府了解和把握高等学校的办学状况,促进政府对学校实施宏观管理和分类指导;促进社会参与学校人才培养,评价和监督学校的本科教学质量。
专家组进校后考察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听取汇报。听取学校领导关于学校的基本情况、办学指导思想、教学工作思路和自评报告补充说明。
(二)考察。由专家组提出内容,学校负责组织路线安排。包括各类基础设施、实验室、实习基地和就业基地、图书馆、多媒体教室、体育场、学生宿舍、食堂等。
(三)听课看课。每位专家至少听3—5节课。一是不同类型的课程,如通识课、专业基础课、实验(实训)课等;二是不同类型教师的课程,如内外聘教师、老中青教师、不同职称类型教师等。
(四)座谈会。由专家组确定讨论提纲和与会人员名单。一是不同专题的座谈会,如学科专业建设、质量监控运行、实践教学环节、教学经费使用等;二是不同类型人员的座谈会,如老中青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督导、不同专业和年级的学生、优秀教师代表等。
(五)访谈。评估专家组可以根据学校的教学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分布情况预先做好分工,安排好走访时间;也可以把走访和座谈结合起来,由学校负责组织安排落实。走访范围涵盖所有校级领导、教学单位和主要职能部门,每个单位的走访时间一般在1—2小时,参加人员一般是单位的领导,必要时可请相关同志参加,走访过程中还会参观部分教学基础设施、实验室或查看评估资料等。
(六)查阅资料。参评学校要汇集整理相关评估资料。包括评估支撑材料、各类教学规章制度、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师教案或讲稿、学生作业、实验(实训)报告、考试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实习报告等。
(七)评议反馈。专家组将对标合格评估指标内涵要求,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评议,得出初步结论,并分别与学校领导和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交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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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舒万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