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
重人科教函〔2018〕16号
关于做好往届毕业生补授学位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学年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修订)》(重人科[2013]42号)以及《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暂行)》(重人科[2013]44号)的相关规定,为做好往届未能毕业或授位毕业生的毕业证补发、学位补授工作,经研究,决定给予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考试机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
公共课、专业课:2018年4月23日-27日;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 考试安排:
1.需要参加考试的学生于4月13日前向所在二级学院教务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各二级学院教务办公室在4月16日前汇总考试科目及学生人数报教务处,并作好相关考试准备。
2.全校公共课考务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专业课考务工作由各二级学院安排。
三、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在5月7日前将往届毕业学生考试成绩(须经所在学院主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交教务处。
2.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校学籍管理有关文件和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分别对每个学生的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查。二级学院须于5月28日前将结业换毕业、补授学位名单及其电子文档交教务处。达到毕业和授位条件的学生相关证书将随2018届毕业生一起发放。
3. 各二级学院、相关考试组织单位及阅卷教师要认真遵守学校考试规定,严格考试纪律。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8年4月2日